久违的阳光
让大家舒舒服服“喘了口气”
但这次的幸福格外短暂
接下来雨水又夺回了主场
日期 | 天气 | 温度 | 风向、风速 |
11月11日 | 阴天有分散性小雨 | 11~19℃ | 偏东风2-3级 |
11月12日 | 阴天转小雨 | 8~17℃ | 偏东风4-5级 |
11月13日 | 阴天有小雨 | 6~16℃ | 偏东风4-5级 |
11月14日 | 分散性小雨转多云 | 7~17℃ | 偏东风2-3级 |
11月15日 | 阴天有小雨 | 6~14℃ | 偏东风2-3级 |
11月16日 | 小雨转多云 | 6~13℃ | 偏北风4-5级 |
11月17日 | 阴天有小雨 | 5~10℃ | 偏东风2-3级 |
刚刚!陕西气象最新发布
陕西持续性降雨降温来袭
过程日平均气温全省大部下降6~8℃
局地10℃以上
公众需注意
适时增添衣物、防止受凉
陕西省气象台11月10日发布重要天气报告:11月11-13日受短波槽东移影响,陕西省大部有小雨,陕北部分、关中西部及南部、陕南东部有中雨,局地大雨。
11月14日降水减弱,陕北南部、陕南南部有分散性小雨。11月15-18日受较强冷空气和短波槽共同影响,陕西省中南部将出现持续性降水、降温天气过程,陕北南部小雨转雨夹雪或小雪,关中南部、陕南有中雨,关中南部局地、陕南部分地方有大雨,关中北部、秦巴山区有雨夹雪或小到中雪,降水期间能见度较低。11月15-18日过程日平均气温全省大部下降6~8℃,局地10℃以上,预计最低气温出现在11月19日清晨;14-19日中北部部分地方有霜冻。17-19日关中西部及北部、秦巴山区有道路结冰。
降水:11-13日降水主要时段在12日到13日白天,其中12日,全省大部有小雨(0.1-10mm),陕北南部、秦岭山区局地有中雨(10-25mm)。
13日全省小雨(0.1-10mm),陕北东部局地、关中部分、陕南东部局地有中雨(10-25mm)。
15-18日陕北南部小雨转雨夹雪或小雪(0.1-5mm),关中南部、陕南有中雨(10-25mm),关中南部局地、陕南部分地方有大雨(25-40mm),关中北部、秦巴山区有雨夹雪或小到中雪(1-5mm),局地大雪(5-10mm)。
最强降水时段出现在16日夜间至17日白天。
降温:15-18日过程日平均气温全省大部下降6~8℃,局地10℃以上。最低气温出现在19日清晨,最低气温陕北北部-7~-5℃,陕北南部、关中西部及北部、秦巴山区-5~0℃,关中南部、陕南0~5℃。14-15日榆林北部、延安西部有霜冻;16-19日陕北大部、关中西部及北部、秦巴山区有霜冻。
气象专家建议
关注中南部持续降水的不利影响。关中南部、陕南15-18日降水持续时间长,引发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风险较高。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御工作。公众需密切注意天气变化,雨天出行注意安全,根据当地政府安排果断及时撤离,远离临水临崖等灾害易发地带。
关注阴雨天气对交通出行的不利影响。交通等部门需要特别关注阴雨天气,做好防范应对。公众出行前留意当地天气,雨天需关注降水造成的低能见度和道路湿滑,谨慎驾驶,同时避免前往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域。16日至18日关中西部及北部、秦巴山区有降雪,注意积雪及道路结冰的不利影响。
防范较强降温天气的不利影响。15-18日冷空气较强,气温降幅大,需重点防范降温对生产生活、公众健康、城市运行等方面产生的不利影响。供热企业需加强能源及供电、供水、供热等调度工作;燃煤取暖用户应预防室内一氧化碳中毒。流感、呼吸道及心脑血管等疾病发生风险增加,公众需注意适时增添衣物、防止受凉。高海拔地区注意防寒防滑,旅游防止失温。
关注降水对农业影响。此次降水有利于改善土壤墒情,利于冬小麦、油菜苗期生长,利于果园开展秋管工作,建议秋播区、经济林果种植区加强作物田间管理,趁墒追肥,减少病虫基数。
旅游气象风险提示
汉中勉县、宁强、留坝、南郑、城固、洋县、西乡、佛坪、镇巴,安康宁陕、汉滨、旬阳市、汉阴、石泉、紫阳、岚皋、平利、镇坪、白河,商洛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柞水,宝鸡凤县、太白、眉县,西安周至、鄠邑、长安、蓝田县辖区内涉山涉水景区引发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风险较高。
关中南部、陕南15-18日降水持续时间长,引发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风险较高。请各地市文旅部门研判降水、降温天气可能带来的风险,及时发布旅游气象风险提示。涉山涉水景区需高度关注并提前采取应急措施,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并处理涉水类旅游项目以及登山、野外露营等高风险项目安全隐患,做好游客转移疏散安置工作,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此次过程冷空气较强,气温降幅大,流感、呼吸道及心脑血管等疾病发生风险增加,旅游时需注意适时增添衣物、防止受凉。高海拔地区注意防寒防滑,旅游防止失温。
请广大游客出游前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信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旅途中注意规避和防范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
今天19时起
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重污染过程提示信息,2024年11月10日至14日,关中地区可能出现一轮区域性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23〕183号)和关中城市群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为有效开展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4年11月10日12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调整为橙色预警,并于2024年11月10日19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健康防护警示,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患者应当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的,应采取防护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运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及同等学力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停止户外活动;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节约用电,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燃油私家车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有条件的尽量选择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错峰上下班。
2.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保障市民出行,有条件的可免除公交乘车费用。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对产生异味、刺激性气体及油烟等产品的使用。
4.排污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中Ⅱ级减排措施和比例要求执行,并可制定更具体、更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和减排比例。
2.加强督查和执法检查,确保涉气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执行应急减排措施。保障类企业根据民生需求“以热定产(电 )”或“以量定产”。
3.降低工业用煤量;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控响应区域内煤电外输;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
4.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电力、钢铁、焦化、有色、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实施错峰运输等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
1.除特殊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国I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加大重点路段重型柴油货车、高排放车辆尾气路检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抛洒滴漏查处频次。
2.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以上)的单位禁止使用国I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殊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除特殊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国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
3.加强城市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引导过境大型柴油货车避开主城区行驶。
4.停止使用国Ⅲ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特殊车辆除外。
(三)扬尘源减排措施
1.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
2.除保障类工程和应急抢险外,停止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地室外作业。物料堆放等场所完全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3次/日)
3.已纳入保障类名单的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
4.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道路,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洒水等作业频次和范围(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条件情况除外),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加强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
(四)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
应急响应期间要加强面源管控措施,严格禁止城市及周边地区秸秆、树叶、树枝、垃圾露天焚烧等行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等,对一氧化碳高值的重点乡镇实施驻村监管等应急管控措施。根据气象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等人工影响天气措施。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组织力量强化监督检查,重点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同时,主动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应急期间,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于每日15时前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执法监督等情况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邮箱:wndqywz@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天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12345。
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10日
来源:临渭气象、陕西气象、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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