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日21时许,符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车辆行驶至361国道169公里处时,被白沙交警当场查获。
民警口头传唤其至交警大队作进一步核实,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检测,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符某曾于2023年3月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现属于无证驾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车辆仍处于逾期未年检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白沙公安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9日,罚款2700元。
来源:白沙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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