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 尊重和保护摄影作品版权的倡议书

乐活   2024-04-26 18:27   浙江  



尊敬的摄影爱好者、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图片使用者: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内容。其中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它具体包括了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摄影作品也享有著作权。摄影是一种艺术形式,每一张照片都承载着摄影师的心血和努力。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摄影作品的侵权问题日益严重,这不仅损害了摄影师的权益,也影响了整个摄影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1.尊重原创:尊重摄影师的劳动成果,不盗用、抄袭他人的摄影作品,不进行未经授权的使用和传播。

2. 正确引用:如需使用他人的摄影作品,应事先取得授权,并在使用时注明出处和作者,尊重摄影师的署名权。

3. 提高意识:加强对版权法律法规的了解,提高版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侵权行为。

4. 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尊重摄影作品版权的重要性,让更多人了解版权保护的意义。

5. 法律维权:如发现摄影作品被侵权,摄影师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侵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尊重摄影作品版权,是对摄影师创作的认可和鼓励,也是推动摄影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倡导版权保护,营造一个健康、公平、有序的摄影环境。
苍南县摄影家协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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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林元科   编辑:苍南县摄影家协会秘书处
美编:黄崇来    投稿:cnsyw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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