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至9日,7个市委巡察组对2家市直部门和14家国有企业进行了“一对一”反馈。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各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馈严肃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巡察市直部门发现,有的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缺乏高位统筹,履行核心职能有差距。巡察国有企业发现,有的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推动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不到位;有的偏离主责主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同时,巡察发现各被巡察党组织均不同程度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不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推动巡察整改不够扎实等问题。
巡察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真正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转化成狠抓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要紧扣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抓整改,巩固深化国企改革抓整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抓整改,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抓整改,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整改,持续推动问题抓到底、改到位、治到根。
巡察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强化政治担当,主动认领责任,深刻认识抓整改就是抓高质量发展、就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全面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一把手”要对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巡察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巡察整改全面监督职责,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监督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组织部门要将巡察发现问题、巡察整改情况作为研判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领导班子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成果运用责任,深入研究巡察通报的共性问题,深化系统治理,促进标本兼治。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