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乐都区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月上旬,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将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之前,90平方米及以下个人首套住房,才可享受1%的契税税率,也就是说,这一税率享受范围扩大至140平方米。例如,有居民购买100平方米首套住房,总价100万元,以前需要缴纳15000元的契税,如今只需要1万元,减少了5000元。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公告中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也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则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在缴纳契税之前,须前往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开具房屋情况证明,再前往税务部门缴纳税款,可直接在办税大厅缴纳,也可通过青海税务App网上缴纳。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一优惠政策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对于之前或现在刚购买的房屋,只要还没有缴纳契税,12月1日后去办理,都可以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
▋来源:乐都宣传
▋编辑:郭继胜 审核:李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