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海原县公安局组织召开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座谈会。县住建局、交通局、教育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指出,要深刻吸取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和湖南常德学校门口撞人事件的惨痛教训,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做到举一反三。各单位要深入推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要不断巩固校园安全管理“三个100%”成果,努力把校园建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一是巩固辖区学校“护学岗”覆盖率100%成果。严格门禁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加强上学、放学和课间巡护,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是巩固专职保安配备率100%成果,采取“保安公司派驻、用人单位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按标准足量配齐专职保安,坚持选用素质过硬、年富力强、业务熟练的人员,切实加强技能训练,确保校园安保力量真正管事管用。三是巩固一键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100%成果,用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系数,确保完成率、在线率,达到要求。
海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交巡警大队、城关派出所、特警队等护学岗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