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11月21日固安县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谷振宇同志为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 巍同志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张振洋同志固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龙振奇同志为固安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龙振奇同志固安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杨 彬同志为固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志远同志为固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 吕 丹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红丽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岳东宇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 伟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晶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长春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于双兴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林杨杨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承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欣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丁海兵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哲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进朝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巩慧敏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宇轩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于占桥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郝跃东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海鹏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卢志民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贾 慧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靖涵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万 平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 宁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艳同志为固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张志军同志固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固安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