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活始于心,反对浪费始于行。国家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消费者就餐时应根据饮食习惯和用餐需求合理点餐、取餐、用餐。餐饮经营单位也应该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餐饮浪费提示提醒,禁止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浪费。
今年以来,宝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现公布一批商家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4年6月17日,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商家开展现场检查。查见当事人作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未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提供团体用餐服务,未将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纳入菜单设计,按照用餐人数合理配置菜品、主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宝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为提供团体用餐服务的大型餐饮单位,经营模式为固定式菜单,应遵循精准备餐、避免浪费的原则,进一步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落到实处。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对相关单位加强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形成监管闭环,营造“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氛围。
案例二:
2024年9月11日,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对某商家开展现场检查,查见当事人在“免费自助区”提供香辣萝卜干等小菜及自制饮品供顾客免费取用,上述区域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标志,亦无工作人员在消费者取用食材时进行现场引导服务,主动进行反食品浪费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宝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自助餐饮一直以来都是食品浪费的重灾区,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坚持狠抓重点行业,紧盯以自助形式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主体,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在自助取餐区域张贴提示,并要求把反食品浪费的学习培训作为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一课,让提倡节约、拒绝浪费的理念根植于每一家餐饮经营从业人员内心。
案例三:
2024年5月7日,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商家进行现场检查,未查见当事人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查见与反食品浪费相关的说明或提示,也未查见当事人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宝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未落实餐饮主体责任,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宝山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对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行为及时查处,增强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意识。
案例四:
2024年7月16日,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商家开展现场检查,未查见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且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宝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未按规定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宝山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执法监管督促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树立“崇尚文明消费、反对餐饮浪费”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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