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家长称13岁儿子在校溺亡:谈赔偿可以理解,吸取教训更重要

教育   2024-09-20 00:00   北京  
一位年轻的妈妈蹲在野外水域边,绝望地痛哭,场面令人不忍看下去。还有什么比失去爱子更令人痛苦的呢?
新闻报道说,河南一位家长称自己13岁的儿子在校溺亡。

图 红星新闻截图

媒体报道,这位男生真正溺亡的水域并不在校内,而是在距离私立学校约两公里的地方。既然出事的水域不在校内,为什么还说这名男生是在学校溺亡呢?
原来这位男生就读的是河南周口一家全封闭寄宿制学校,家长一旦把孩子送到了学校,学校就应该对学生的安全负全责。
新闻强调,家长请求学校配合警方调查监控,发现孩子是在寄宿上学期间由学校校门正常走出学校的。至于这名男生为什么能够在寄宿期间走出学校校门,媒体并没有明确报道。

重庆广电第1眼客户端 视频截图

两种可能

据我所知,封闭式寄宿学校的学生能够正常从校门走出,不外乎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得到了学校有关老师的审批和同意,甚至有相关的老师带领,手续齐全,走出了校门;第二种情况是学生没有办理任何出入校门的手续,而是私自走出校门,校门保卫人员又疏于监管没有发现,从而让这名学生走出了校园。
先说第一种情况,在老师的带领下,或办理了学生走出校门的相关手续,即使学生走出了校门,到达校外,由于得到了学校的允许,那么学生在校外的安全责任也应该由校方承担,这一点应该是毫无疑问的。

图 第一眼客户端截图

再说第二点,如果学生没有办理任何出入校门的手续,完全是凭借着自己侥幸走出校门,没有被门卫阻拦与过问,那这就完全是校方管理的失职,学校更应该负有监管责任,这也是毫无疑问的。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封闭式寄宿学校,学生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生的出入校管理问题甚至比学习问题更为重要,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像河南周口这位13岁的男生,正常从校门走出,并且在约两公里外的水域溺亡,一条鲜活的宝贵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怎么不令人痛心呢?在这件事情上,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似乎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媒体报道的焦点是,现在家长与学校就赔偿问题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这一点令人感到有点悲凉。
我觉得媒体应该详细报道学生是怎样走出校门的,因为这个无论是对民办寄宿制学校来说,还是对学生和家长来说,都应该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如何走出校门的?

对河南周口这位学生来说,他是怎样走出校门的,是十分关键的一个问题。如果校方严格管理,门卫尽职尽责,那么这位同学就不可能随便走出校门。倘若有老师跟随监管,溺亡的悲剧也不至于会发生。即使学生想去野外水域戏水,老师也会加以阻止,从而避免悲剧的发生。

图 AI生成

但目前的情况是,溺亡已经发生,很可能是学生到达离学校两公里外的水域时,并没有老师监管,很可能这位学生是私自走出校门奔向野外水域去的,因为只有这样,他才可能自由下水,从而导致悲剧的发生。
具体情况如何,我们目前还不得而知,因为媒体并没有报道这一细节。
所以说家长与学校谈钱的问题,显得有点悲凉,但是这又是无奈的事。

校方两大问题

校方似乎应该承担两方面的责任:第一,到底这个学生是怎样走出校门的,学校应该负有怎样的责任,这也暴露出学校在管理上一定存在着问题,学校应该进行深刻的反思。
无论是老师批准并带领学生走出校门的,还是学生私自走出校门的,学校在监管上都有严重的问题。
第二是在赔偿上,学校显得没有诚意。家长说学生在学校买了保险,但是学校竟然把这份保险赔偿算到了自己赔偿的数额之内,家长当然不愿意,这也是家长与学校就赔偿问题还未达成一致的一个分歧点。

结语

总之,家长与学校就赔偿问题进行谈判,而不是就学生的死因进行追究,这一点听起来似乎有点令人心寒。难道我们不应该更关注学生的死因吗?
赔偿的问题固然需要关注,但相对于事故的教训来说,赔偿问题似乎可以缓一缓。但是媒体对事故发生的教训问题只是一笔带过,而对赔偿问题给予过多的关注,是不是有点不正常呢?
相关学校在管理上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对相关学校敲响警钟,切实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


思考题
你认为应当从这个悲剧中吸取怎样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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