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事,廉洁奉公,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公告在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进行发布,公告后将通过报名、资格审核、适岗评价、面试、体检、公示与录用步骤完成。
(一)报名
1.报名方法:本人到现场报名。如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二楼,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3.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附件1《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学历认证:登陆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关工作经历及证明材料;本人获得的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职称、荣誉表彰、发表的文章等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设置分值为100分,主要从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表彰奖惩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能力和岗位相适度。
(四)面试
按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适岗评价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设置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适岗评价、面试成绩各占50%的分值折算总分(适岗评价得分、面试得分均不得低于60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取适岗评价得分高者),主动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及递补
1.公示。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http://www.ntjob.cn/)。
2.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为2年。拟录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递补。在体检、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工资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南通市医疗保障局机关纪委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9001002。
监督举报电话:59001002、59001701。
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日
附件1《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