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玩了!”广西,唐某为保证工程进度,先行垫付2104305.5元拆迁款给龙某,却发现龙某早已收到拆迁款。法院这样判决!!

文摘   房产   2024-10-12 22:53   北京  

大家好!

我是你们的普法律师团:
【案情概况】
在广西的一个小城里,一起看似普通的征地拆迁案件,将两个家庭的命运紧紧相连,也引发了社会对于征地拆迁、诚信和法律的关注。
法院最终会怎么判决?
案情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点击:父辈的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继承?2024 年 原来大部分人都错了!?

马上揭开案情真相的神秘面纱……
【案情回顾】
2023年4月19日,广西唐某将广西龙某告上法庭,诉称其不当得利,要求返还征地拆迁款2104305.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唐某是八步区“四建一通”窄路面加宽项目的现场负责人,而龙 某的房屋、土地在施工红线范围内。
因拆迁款未到位,龙某不允许施工。为保证项目进度,唐某在不知仁义镇Z府已将拆迁款发放的情况下,按公示的数额支付给龙某。
后来得知龙某已收到Z府发放的拆迁款,但拒绝返还唐某支付的款项。
唐某和龙某之间的纷争,在全州县和八步区之间引起了轩然大波。
两个家庭的命运因此改变,他们的生活被卷入了这场突如其来的风波。
唐某,一位负责任的项目现场负责人,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不惜先行垫付拆迁款。
然而,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一番好意竟会引发一场激烈的官司。(➡️点击:2024这个冬天,为逝世老人办理遗产继承的人,竟然……暖了?

龙某,一位普通的农民,面对突如其来的拆迁,他的生活被彻底打乱。
在未收到拆迁款的情况下,他坚决不允许施工。
然而,当唐某将拆迁款支付给他时,他并未告知已经收到Z府的拆迁款,这也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伏笔。
当唐某得知龙某已经收到Z府发放的拆迁款,他感到愤怒和失望。
他多次与龙某协商,希望返还自己支付的款项,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唐某将龙某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庭上,唐某坚决要求龙某返还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而龙某却始终未作答辩,也未向法庭提供证据。
这一举动让人们对他的诚信产生了质疑。
【案情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第九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本案中,唐某支付给龙某的2104305.5元是代为先行支付给龙某的征地拆迁补偿款,但该补偿款Z府在唐某代为支付前已经发放给龙某。
龙某在已取得补偿款的情况下再次取得唐某代为支付的补偿款,缺乏法律依据,其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判决结果】
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第九百八十七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判决如下:
被告龙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唐某2104305.5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利息计算:以2104305.5元为基数,自2023年4月19日起按年利率3.6%计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反思警醒】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处理征地拆迁等事宜时,一定要核实清楚相关款项是否已经支付,避免出现重复支付的情况。
同时,也提醒大家,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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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由真实事件改编,人物皆为化名,旨在以案普法。图文素材来源于官方媒体,与真实案例无关,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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