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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阆中市公安局发布通报,2人因散播谣言已被行政处罚,4人因殴打他人已被行政拘留,被打者受轻微伤、无大碍。具体如下:
目前,公安机关已将李某送医检查,受轻微伤,无大碍。高某、李某某、高某某、黄某等4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李某(女,51岁)、未某(女,54岁)两人在未经了解事件真相的情况下,在网络平台散布“猪肉店老板杀人”“卖粉条的死亡”等谣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两人行政处罚。
来源:阆中市公安局
编辑: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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