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村(居)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圆满举办

企业   2024-10-29 21:45   福建  

2024年10月27日,由厦门市司法局主办,厦门市律师协会、厦门市律师协会法治促进与公职律师工作委员会承办的“村(居)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在厦门经济管理学院举办。全市六个区共235名村(居)法律顾问参加了培训。



开班式

开班式由厦门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法治促进与公职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陈珂主持。厦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厦门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李明哲、厦门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柯昌堂、厦门市律师协会会长王桂英出席了开班式。


厦门经济管理学院柯昌堂副院长代表本次培训的支持单位在欢迎致辞中表示,厦门经济管理学院作为厦门市属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福建省法治教育干部培训基地,一直承担着较为重要的法治培训工作,对全市村(居)法律顾问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希望学员们通过培训,在促进村(居)民知法、懂法、用法,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


李明哲副局长在开班讲话中介绍,本次“村(居)法律顾问业务培训”,是由市司法局委托市律协举办,其目的是提升村(居)法律顾问的履职能力与服务意识,进一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村居法律服务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于2014年开展试点工作,2015年底就实现了全市村(居)全覆盖,提前5年达成省厅布置的目标。今年市政协会议期间,民盟厦门市委提出“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助力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提案,该提案被市政协列为重点提案。本次培训正是在前期对村(居)法律顾问的业务培训需求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市政协重点提案,做好办理提案“后半篇文章”的具体措施。李明哲对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律师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当好基层治理的护航员。积极协助村(居)委会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积极参与村(居)重大决策、重点项目谈判,帮助把好法律关,防范法律风险。二是当好服务百姓的贴心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零距离提供法律帮助,将法治的力量和温暖传递给老百姓,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在法治的阳光下安居乐业。三是当好法治理念的传播者。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让老百姓感受并理解解决问题最终要依靠法律,把法治的种子播撒到老百姓的心田,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王桂英会长给学员们做了最后的动员讲话,强调我们一方面要改变对村(居)法律顾问的认识。村(居)法律顾问是法律公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但是我们的村(居)法律服务不要仅仅只针对村(居)委会,也可以是村里、社区内每一个家庭。我们要努力进村、进小区、进家庭。另一方面,我们要改变村(居)法律顾问各自为政的现状。王桂英介绍,市律师协会目前正在筹备在全市六个区设立六个法律顾问服务团,希望能综合提升村(居)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业务培训

本次村(居)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市律师协会邀请了厦门理工学院乡村振兴产业学院兼职副院长、厦门城市党建学院客座教授陈晓阳,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侨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张照东进行授课。


陈晓阳教授的授课题目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逻辑及创新案例”。由于长期为乡村振兴作咨询、策划,陈晓阳教授为大家带来大量的乡村振兴案例,他分别从资源盘点、发展定位、乡村规划、组织管理、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数字乡村六个方面,讲述全国各地的乡村如何寻求差异化发展,从乡村振兴战略的视角启发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如何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智力资源的作用,发光发热。

张照东律师则以“配偶是直系亲属还是旁系亲属”以及“怎么向群众解释直系亲属、旁系亲属”开始了他的题为“村(居)法律顾问如何给百姓普及民法典”的授课。他认为,律师在给村(居)提供法律顾问时,应当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跟他们普法或者解释法律,要轻松地向人民群众解读枯燥的法律知识。最后,他以实例讲解他如何向人民群众解释直系亲属、旁系亲属、婚姻家庭、继承、物权等法律问题,内容生动、活泼,课堂反响热烈。



课程结束后,学员们以热烈的掌声感谢两位授课讲师,他们纷纷表示本次培训课程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务实有效,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还开拓了视野,对于村(居)法律顾问的使命与职责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他们表示在将来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人民律师。


内容来源:厦门律协法治促进与公职律师工作委员会

文稿:方晓红

编辑:苏茜蓉

审定:卢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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