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山海天代言”短视频大赛第四期来啦!!

政务   2024-10-02 14:32   山东  



#我为山海天代言

短视频大赛第四期

相约山海天美好时光


夏日炽热渐隐

秋风轻送凉意

“我为山海天代言”

第四期短视频大赛也如约而至

山、海、天的美景和故事

等你来记录

定格成为永恒的光彩


本期精彩主题



主题一:

金风拂浪,山海天寻秋季


        在这片被大自然深情拥抱的土地上,秋天的山海天换上了斑斓的衣裳。金色的阳光洒落海面,波光粼粼中仿佛能听见时间的低语;山间层林尽染,红黄绿交织成一幅幅动人的画卷,每一步都踏着落叶的轻响,感受着季节更迭的韵律。


树木的叶子开始悄悄变换颜色

从翠绿渐渐过渡到淡黄、金黄,乃至深红

如同调色盘上的色彩被不经意间打翻

又恰到好处地融合在了一起

主题二:

秋景如画,打卡氛围感民宿


秋风送爽

层林尽染

秋季是大自然最绚烂的画卷

择一家充满氛围感的民宿

尽享秋日的宁静与美好

让旅行成为难忘的心灵之旅




主题三:

味蕾之旅,舌尖上的山海天




味蕾之旅

山海天美食盛宴

海鲜鲜美

山林清新

地道佳肴融合自然韵味

探索大海的菜单

每一口都是山海天的故事











主题四:

冬日海韵,静谧海岸浪漫行


冬日的海风

带着微微的咸香

在这一刻

放慢脚步

踏上一场静谧而又浪漫的海岸之旅




投稿时间
第四期(2024年10月1日—12月31日)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分四期,每期奖项分别设最佳点赞量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优秀奖5名;最佳浏览量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优秀奖5名,奖金分别为3000元、2000元、3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同一个账号在同一期评比中不重复获奖,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参赛规则及要求


1.参赛作品围绕“我为山海天代言”主题,须取材于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辖区内,反映日照山海天的自然景观、城市风光、人文历史、红色文化、民俗风情、美食好物等精彩瞬间,充分展现山海天“依山傍海迎天下”的独特魅力。
  本次大赛以短视频为载体,参赛作品题材不限,可以为剧情类、纪录类、快闪、Vlog等多种形式。短视频时长不得低于15秒,格式为MP4,支持横屏或竖屏格式,画面清晰无水印。
     2.参赛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提报,参赛者须在每期截止时间内将填写完整的《“我为山海天代言”短视频大赛报名表》扫描电子版,及参赛作品原视频和数据截图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务必注明“我为山海天代言”字样。每位作者投稿作品必须以“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命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参加评选。
     3.作品画面上不得留有任何个人、单位信息。发布作品名称自拟,文案需添加本次活动话题“#我为山海天代言”,并“@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官方抖音账号。
      4.参赛选手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视频内容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在禁拍区域拍摄,不能提交违禁内容,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不能涉及低俗内容,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参赛者自负。
     5.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本人原创作品,并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版权争议。参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凡是不符合规则要求的参赛作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6.本次大赛不收任何参赛费用,主办单位拥有对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的免费使用权,可用于展览、作品集、报刊、杂志、网络等公益宣传和文旅推介活动,并可以在使用过程中根 据需要对作品进行裁剪等处理,不付稿酬。
     7.所有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届“我为山海天代言”短视频大赛的参赛规则。
     8.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投稿邮箱


shtwlj7171035@163.com



咨询电话

0633—717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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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的瞬间需要记录

珍贵的片段值得珍藏

独特的视角更应成为永恒

用镜头记录时光、编织温情

带上你的拍摄工具

为山海天代言吧

山海之间的曼妙

正等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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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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