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害人害己危害社会。因“飙车”导致的交通事故不胜枚举。飙车不仅给个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而且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给社会造成许多危害。
一、导致交通事故,危害他人和自身安全
“飚车”者往往只追求速度的快感,不考虑安全,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导致轻伤、重伤,或直接死亡,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和无法弥补的痛苦。“飙车”不仅害己,也对他人造成伤害。
二、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飚车”一族无视其他行驶的车辆,唯我独尊似的在道路上极速前行,严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三、影响社会治安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飙车”一族为了“享受”速度带来的刺激,他们一边大声呼喊,一边按着喇叭在道路上横冲直撞,这种行为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埋下了隐患,让行人担惊受怕,特别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刺耳的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让周围的居民苦不堪言。
四、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引发犯罪
“飚车”行为对于青春气盛尚未成熟懂事的青少年来说是一种诱惑,误认为这是一种个性宣扬,我行我素,不顾及他人感受和安全,对自己的行为不加约束,任性妄为,一旦像玩网络游戏一样对“飚车”上瘾,就会挖空心思想着怎样玩才更刺激,把学习时间都浪费在“飚车”上,荒废学业。有的甚至不惜以身试法去盗窃车辆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以致误入歧途,引发犯罪。
法律处罚依据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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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以外的人员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构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处200元罚款。
3.机动车驾驶人除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外,同时具有违反禁令标志、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驾驶拼装机动车、无驾驶资格驾驶、伪造机动车牌证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合并处罚。
1.以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炫酷取乐、耍威风等为目的,无事生非、借故生非,追逐正常行驶车辆,或者有其他追逐他人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构成“寻衅滋事”治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以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炫酷取乐、耍威风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寻衅滋事”治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在城市主干道,学校、医院、密集人群居住地、省市党政机关驻地等区域或周边道路快速行驶,制造轰鸣噪音的;
(2)非法改装机动车或者在机动车上安装、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在城市主干道,学校、医院、密集人群居住地、省市党政机关驻地等区域或周边道路轰鸣疾驶的。
3.以营利为目的,以财物作为赌注,以追逐竞驶作为赌博手段,对竞赛结果进行竞猜,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4.在公安机关、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处机动车“飙车炸街”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采取吵闹、谩骂、无理纠缠等非暴力方法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斗气或者其他动机,在公路、城市道路或者其他道路上快速追赶、竞相行驶,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的,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2.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以财物作为赌注,以追逐竞驶作为赌博手段,对机动车竞赛结果进行竞猜,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达到刑事犯罪追诉标准的,以涉嫌赌博罪立案侦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罪名立案侦查。
3.在公安机关、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处理机动车“飙车炸街”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以涉嫌袭警罪或者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
4.对生产、销售非法改装、拼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的生产者、经营者,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立案侦查:
(1)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飙车竞驶,玩的是心跳,触犯的却是法律。马路不是赛车场,千万不要为了寻求刺激而漠视生命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