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重磅!万众期待的税费新政,终于来了!
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契税
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
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140㎡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2)增值税
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
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3)土地增值税
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以下是政策原文: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