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醒——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开始啦!!!

文摘   2025-01-07 17:57   甘肃  

为方便大家顺利年报

请将这份年报指南收藏起来吧!

一、年报公示对象

凡202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歇业的经营主体也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二、年报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4年度年报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途径

(一)微信年报(仅限个体户)

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度报告——选择甘肃——联络员登陆,即可进行年报填报。


(二)电脑端年报(所有经营主体)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年报公示填报成功后返回填报页面,年度报告报送状态为“已公示”即为报送成功。

四、未按时年报或年报信息不实的后果

温馨提示:不按时年报后果很严重,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年报公示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面临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失信企业会被予以限制或者进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经营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未按规定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大型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年报重要提醒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年度报告,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任何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的行为均为诈骗。请注意防范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要轻易泄露企业信息、个人信息、银行卡号信息,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或支付,谨防受骗。

来源/爱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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