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迎新工作期间,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严格对照全面从严治团的标准切实管好学生干部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全面推进从严治团工作向纵深推进,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强、理论水平高、工作作风实、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学生干部队伍,现对我校全体学生干部做出如下规定:
01
不得参与商业活动
02
不得擅自建立官方群
03
不得诋毁学校形象
04
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05
不得擅进新生宿舍
06
不得外借证件和志愿服
07
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以上情况,如有违反,一经核实,将通报给有关部门和学院,责令所在学生组织给予开除,并依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予以处分。校团委将在迎新工作期间组建学生干部作风督查组对全校学生干部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51-67291625
END
编辑:许 娜
校对:宋莹莹
校审:朱何萍
审核:赵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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