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翁某在榆林被抓!

时事   2024-10-03 18:04   陕西  

9月23日,神木市公安局反诈中心重拳出击,成功打掉一个“取现车队”(通过在银行网点取现、刷卡等手段,专门负责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洗钱的团伙),破获电信诈骗案件1起,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扣现金20万元。
当日10时许,反诈中心在工作中获取到有人要到银行取现电诈赃款线索。掌握情况后,反诈中心民警迅速行动,立即到银行门口附近进行蹲守布控。12时许,一名女子在银行取现后正准备将钱款转交给一名身背双肩包,戴口罩、鸭舌帽的年轻男子,民警果断出击将二人当场查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和翁某二人通过线上联系分别从福建龙岩和四川南充来到神木市取现,所取的20万元现金正是当日安徽省石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报的王某被电信诈骗案的全部涉案资金。
9月25日上午,受害人王某在石台县公安局民警陪同下来到神木市公安局反诈中心领取被骗资金,看到自己被骗的20万元如数追回,王某激动地连声向反诈民警道谢,并当面向反诈民警送上一面写有“雷霆出击 破案神速 神警雄风 犯罪克星”锦旗,以此表达对神木公安民警及时帮助自己挽回损失的感激之情。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翁某已被神木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车手?

“车手”是指为获得提成等形式的报酬而到ATM机取款的行为人。在为电信网络诈骗“洗钱”过程中,最初的电信网络诈骗就有以ATM机取款为主要手段,随着第三方、第四方支付的兴起,“跑分”成为网络犯罪“洗钱”的“支付结算”手段并形成主流,但随着“断卡”行动以及对“跑分”的严厉打击,通过ATM机取款重新抬头,“车手”的作用又开始凸显。




警方提醒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办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银行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出租,出售、出租银行卡,甚至配合实施转账、套现、取现等行为。实施上述行为可能面临刑事、行政处罚,缴纳远高于犯罪所得的罚金、罚款,还可能面临一系列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
三、如有发现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卡)、电话卡、互联网账号的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或直接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为创建平安榆林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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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神木公安、榆林市反诈中心
本文编辑:靖边在线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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