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溢大师读解“笑桐案”,双方算是打了个平手,喜忧参半。如果加入录音门引发的其他乱象,会更加精彩

体娱   2024-10-26 20:01   广东  

象棋大师才溢@抖音 解读“笑桐案”。

才溢大师读解的内容大概如下几点:

1 双方打平手,喜忧参半,刘笑付出成本不小,得到了赔偿不多,远没有达到预期目的。

2 该案只是以象棋为载体的普通民事,和象棋无关;

3 案件还在上诉期,尚属于未生效判决;

 法院判决实际损失是合理的,其他巴拉巴拉一大堆法律知识问题。(如果你和小编一样是法盲,不用关心这个,反正看了也是忘记)

才溢还特别提到:如果案件加入,当事人双方能把赛事内容,以及象棋录音门事件引发的其他乱象,会更加的复杂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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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版本:

知名象棋自媒体人刘笑,于2024年10月23日发文,称与亚运会第200金得主、象棋特级大师郑惟桐的案子,在苦等650天后,终于有了结果,并晒出了一审判决书。
目前案件还在上诉期,尚属于未生效判决。
该案件的背景是主办方橘梅公司,也就是刘笑100%控股的法人主体,策划举办原象棋等级分第一、原象棋特级大师王天一,与郑惟桐的王郑十番棋的赛事。
郑惟桐在临近比赛时,要求主办方提供国家层面的防作弊环境,才愿意参赛。主办方以时间紧迫,王天一坚决不同意等为由拒绝。双方相持不下无法签约,最终导致赛事无疾而终。
从判决书的内容上来看,我个人认为双方算是打了个平手,喜忧参半。
原告橘梅公司在该案中共提出了两项诉讼请求。
一项,是请求郑惟桐赔偿各项损失131万余元。法院支持了实际损失和劳务补偿,共计5万元,其中实际损失就有4万余元。
另一项是,请求郑惟桐承担该案诉讼费,一万六千余元。法院判令橘梅公司负担近一万六千,郑惟桐负担600余元。
从判决结果中可以看出,虽然法院认定,郑惟桐存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先合同义务,需要承担缔约过时责任,但这个责任也是非常有限的,赔偿的金额并不大。
而刘笑实际付出的成本也不小,包括律师费、时间成本等等,只得到了小部分的支持,远没有达到预期目的。
该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在判决书中并没有全部体现,裁判要旨主要是对缔约过失责任及其构成要件,在案件中的适用进行了论证说理。
案件中涉及到,更深层次的问题是,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关联和认定。
在2023年12月5日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能够确定将来所要订立合同的主体标的等内容的,预约合同成立。预约合同是独立的合同,其目的在于订立本约,违反预约合同构成违约,可以追究违约责任,但不能强制签订本约。
具体到该案当中,郑惟桐曾多次表达了愿意参赛的意思表示。双方建立了一定程度上的信赖关系。预约合同成立。
但在合同细节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比如防作弊操作。
比赛未能如期举行,一方也不能强制另一方订立本约。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一方在磋商订立本约合同时,是否违背诚信原则,应当综合考虑当事人双方在磋商时提出的条件。
是否明显背离预约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是否已尽合理努力进行协商等因素,受损失方请求对方赔偿的,依法予以支持。
损失赔偿的金额,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预约合同在内容上的完备程度,以及订立本约合同的条件的成就程度等因素着定。在此有一定的弹性裁判空间。
综上所述,在本案中,法院支持实际损失的赔偿是合理的。
另外预约合同不同于合作意向,其根本上的区别在于合作意向没有明确的约定,或是难以确定将来所要订立合同的时间主体标的等内容。而预约合同是明确的。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中写明对比赛内容本身双方并没有加入讨论。
也就是说,跟象棋技术领域没有什么关系。该案只是以象棋为载体的一个普通民事纠纷而已。
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遗憾,也是一个空白。
如果当事人双方能把赛事内容,以及象棋录音门事件引发的其他乱象,加入到讨论当中,想必会更加的复杂和精彩。”

象棋之术
热爱生活,有空下下象棋,或者读读书,或者好好户外旅游一下,别被什么束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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