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4年“铁拳”行动查处的5起涉企收费领域典型案例,燃气企业、自来水公司等企业违规收费行为被立案查处,共计罚没金额约586.95万元。
梳理通报信息,5起典型案件分别为:惠城区XX镇自来水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提高标准收取居民生活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等相关水费价格案,广东XX物流管理有限公司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案,博罗县XX镇自来水厂违规收费案,惠东XX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收取不合理费用和明码标价不规范价格案和惠州市XX实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向用户计收水电费案,涉及燃气费、电费和水费等日常民生收费内容。
具体到案情,在水费不合理收取方面,惠城区XX镇自来水公司在2018年1月至2024年3月期间未严格按照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合计多收取居民生活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等水费金额为2763118.58元。被惠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合计罚没4144677.87元;博罗县XX镇自来水厂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间,当事人向用水报装户收取建筑规划红线外的工程费用,以“安装材料费”为名目收取用水户共计679745元。被博罗县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退还多收价款,合计罚没1199585元。
在电费收取问题上,广东XX物流管理有限公司在2018年11月至2023年4月期间与经营场所内36家商户签订了租赁合同,提供物业管理及电费代缴等业务,多收商户电费284257.76元。被惠城区市场监管局给予警告,并作出没收未退还的违法所得284257.76元、罚款142128.88元;惠州市XX实业有限公司则在2021年9月至2024年6月期间,对惠州市XX模具有限公司进行电费核算时,合计多收取水电费为 199713.98元,因主动与惠州市XX模具有限公司协商并全部退回多收价款,仲恺区市场监管局对企业给予警告;罚款49928.5元。
此外在燃气费用收取环节,惠东XX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则被查实在2021年3月至2024年3月期间收取不合理费用95840.92元,明码标价不规范问题多收取燃气表费用为38674.80元,被惠东县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合并处罚款48920.46元。
据悉,在2024年,惠州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涉企违规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拳打击相关违法行为。“‘铁拳’出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持续推进涉企违规案件的查处,让结构性降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优化城市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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