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布尔津县将“实施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政策”列入重点民生实事清单,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标准,对因受野生动物致害的牲畜、庄稼给予相应的补偿,减少农牧民的损失,保障他们的生产生活。
1月6日,布尔津县林业和草原局与中国人民保险布尔津县支公司的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走访的方式,向30户养殖户理赔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费18.32万元。理赔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仅详细讲解了保险赔付的具体流程和标准,还向牧民宣传了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这一政策。
2024年,窝依莫克镇哈太村牧民胡木尔别克·斯马古力的牲畜在冬牧场放牧时,不幸遭遇狼群袭击,导致家中部分牲畜死亡。当胡木尔别克·斯马古力赶到现场看着牲畜的尸体时,内心感到无比绝望与无助。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协助下,他立即向当地保险公司报案寻求帮助,并提交了理赔申请,最终获得2.55万元补偿款。为了表达对中国人民保险布尔津县支公司工作的认可,胡木尔别克·斯马古力将一面写有“优质服务暖人心 快速理赔显诚信”字样的锦旗递到中国人民保险布尔津县支公司工作人员手中。
“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政策的实施,让我更安心了。不仅能有效减轻野生动物对我们造成的经济损失,还进一步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胡木尔别克·斯马古力说。
截至目前,布尔津县因受野生动物致害的牲畜案件45起,已查勘41起,累计补偿18.32万元。“后期,我们会始终坚持‘人民保险、服务人民’的理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优化理赔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中国人民保险布尔津县支公司查勘员哈德斯·塔布斯说。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牧民对于该政策的认知度,了解自身的权利以及如何申请相应的补偿。同时,增强全社会对保护自然环境及生物多样性重要性的认识,促进社会各界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共同推动布尔津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布尔津县林业和草原局干部哈勒哈什·吾兰说。(文图/加孜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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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51期
编辑:娜孜拉
初审:辛 华
终审:张玉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