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各级工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职工为本、坚持系统思维、坚持改革创新,通过“四抓四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工会力量。
抓地方立法 促工会工作法治化
云南省总工会高度重视,把握立法时机,持续加大立法源头参与力度,1995年以来,先后推动省人大制定出台《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02年、2022年作出两次修改)《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云南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云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在省级层面形成了较为系统完备的“一办法六条例”涉工法律法规体系,有力提升了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水平。
抓学习宣贯 促涉工法律落地见效
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采取现场普法、网络知识竞赛等方式,线上线下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云南工会“一办法六条例”等涉工法律法规。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十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持工会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充分发挥作用的建议》,支持省总工会牵头制定“工会+法院+人社+司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操作指引。3至4月,省总工会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分别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构建“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协作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等重点工作,推动落实涉工法律法规,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省总工会制定全面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引,于4月29日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召开视频会,部署推进“一函两书”和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
抓指导服务 促职工维权质效提升
省总工会制定《云南省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对健全职工维权体系、做实职工维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第十三次工代会把全面推进维权聚力行动作为云南工会今后五年的“五大行动”谋划推进。制定《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积极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明确20项具体措施。制定《云南省工会深入推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县级达标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推动全省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各级工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三年来,共为1586家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覆盖职工15万人,为企业提供咨询5048件,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评估1806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机制809项。
抓重点群体 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保障纳入新修改的《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提供法律支撑。与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文件4个;各级工会配合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出台制度文件57个。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十次联席会议研究同意《云南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集中行动季”方案》,明确由省总工会牵头,与省人社厅、省交通厅等6部门联合开展以“八个一批”为重点的“集中行动季”活动,推动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4月15日,举行云南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集中行动季”启动仪式,部署推动“八个一批”重点工作,落实2024年度省总工会关爱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10件实事”。省总工会成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及维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工作方案(2024—2026年)》,建立挂钩联系、日常调度、督促评价、激励约束等机制,推动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工作双促进、双覆盖。部分州(市)开展环卫、保安、快递、货运、外卖配送等行业集体协商试点,力争探索出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行业集体协商新模式。
YUN NAN PU FA
来源| 云南省总工会供稿
作者| 梁 媛
审核| 吴宗春 李云林
编辑| 陆 敏
校对| 孙 琛 史燕青
长按下面二维码关注我们
投稿邮箱:ynpufa@126.com
扫一扫
关注“云南司法行政”
更多云南普法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