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以下岗位按照成绩排名予以递补(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1月29日
投诉电话:0457-2756519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来 源: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 制:张 韧
责 编:李宝全
编 辑:吕 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