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33名工作人员公告!8月26日至9月24日报名!大专可报

职场   2024-08-28 21:43   新疆  

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招聘63名工作人员公告

伊吾县医共体招聘70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年下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快推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建设发展,及时补充医共体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红星医共体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红星医共体简介

(一)十三师总医院(红星医院)简介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1945年10月创建于革命圣地延安,前身是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第九分院,建院已有79年的历史,1950年1月随军入疆驻扎哈密。经过几代人艰苦创业,现已发展成为哈密区域一所规模较大、设备较全、技术较好,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石河子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8年9月医院挂牌成为河南省人民医院哈密红星分院。2020年12月,获批成为哈密市唯一一家国家级第三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2022年7月挂牌成为河南省人民医院跨省医联体医院,并成立“河南十大名医工作室”。2023年顺利通过国家级胸痛中心、ISO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评审。

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先进集体”、“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卫生系统抗击‘非典’先进集体”、“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青年文明号”及自治区、兵团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医院床位800张,在岗职工1005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87名,高级职称147名,中级职称315名,硕士研究生32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名。

医院设有临床科室25个、医技科室19个、行政职能科室17个、两个综合门诊部。医院占地16.07万平方米,医院建筑面积11.45万平方米。目前共有兵团重点专科4个:中医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儿科;兵团级重点专科培育对象2个: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师级重点专科8个:妇产科、病理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肝胆胃肠外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骨科。

近年来,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下,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河南科技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新乡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和红星医院建立了“5+1”结对共建关系,创建了哈密区域“胸心医学中心”、“神经医学中心”、“消化医学中心”。

红星医院将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热情的服务、先进的技术、一流的设备、良好的环境,为区域各族群众提供优质的诊疗保健服务。

(二)红星医共体分院简介

2019年起由红星医院牵头建设第十三师医疗卫生共同体,将师区域内8个团场12家医院纳入统一管理,打造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红星医共体紧跟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这条主线,打造区域医疗卫生“两个高地、两个中心、三个体系”。推动建设红星医院为“区域医疗高地”、新星市卫生健康中心为“区域医防融合医养结合发展高地”、安心医院为“东疆精神卫生中心”。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此次第十三师新星市红星医共体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3人,涉及32个岗位。其中:医疗卫生类岗位28个,计划招聘59名,综合管理类岗位4个,计划招聘4名。其中:第十三师总医院(红星医院)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32名、银龄专家3名(外聘人员),医共体分院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28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

对具有博士学历、高级职称或急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8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下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以下岗位报考人员需笔试(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医共体各医疗机构招聘综合管理类本科生和护理专科生的岗位。

五、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公众号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六、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4日10:00至9月6日20: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24日10:00至9月6日20:00。

(二)笔试、技能操作测试时间及方式

考试方式:现场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技能操作测试(仅限护理专业):现场测试

(三)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方式:现场(或网上)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操作测试(仅限护理专业)、面试(护理岗位面试前需通过基本技能操作)、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招聘政策

1.招聘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可采取“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的形式进行。

2.招聘执业医师和医学类本科生,可采取“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的形式进行。

3.医共体各医疗机构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类专科生,可采取“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的形式进行。

4.医共体各医疗机构招聘护理本科生,采取“技能操作测试+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的形式进行。

5.医共体各医疗机构招聘护理专科生,采取“笔试+技能操作测试+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的形式进行。

6.医共体各医疗机构招聘综合管理类本科生,采取“笔试+面试(面谈)+体检+考察”。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和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公众号查询《2024年下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如实填写《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及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HR@hmhxyy.com邮箱。

报名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线下审查的方式进行,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将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递交至第十三师红星医院人力资源科。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人选。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免笔试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综合管理类岗位和医疗卫生类岗位(护理专科生)进入笔试环节,医疗卫生类岗位(护理本科生)进入技能操作测试环节。

(四)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国家通用语言试卷),两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为客观性试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笔试时间、笔试形式另行通知。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确认人数)。

2.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第十三师总医院(红星医院)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或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护理技能操作测试(仅限护理专业)

技能操作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得分不计入总成绩),十三师总院(红星医院)护理岗位技能操作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医共体分院护理岗位技能操作测试最低分数线5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管理类岗位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医疗卫生类岗位(免笔试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护理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十三师总院(红星医院)岗位最低分数线60分,医共体分院岗位最低分数线5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七)总成绩

1.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00分)×25%+面试成绩(100分)×50%。免笔试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八)体检和心理测试

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和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公众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监督

第十三师新星市卫生健康委、第十三师红星医院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02-2264328

九、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公众平台。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由于个人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不畅,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8.本《公告》由第十三师总医院(红星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2-2233374

下载附件:

1.2024年下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3.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二维码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材料要求




伊吾县医共体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

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医院简介

伊吾县医共体总院始建于1952年,经过七十余年的努力发展,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医院现拥有101张编制床位,设有门诊、内儿科、外妇科、眼科、口腔科、传染病科、中医科、急诊科、检验科(病理科、血库)、放射科、功能科(含B超室、心电图室、AI超声智能辅助诊断系统等)、药剂科、体检保健科、手术室、120急救中心等二十余个临床及医技科室,致力于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近年来,通过中组部选派、项目引才、医疗援疆等方式,现拥有内科、外科、心血管科、骨科、创伤、中医等各学科专家二十余人长期坐诊。初心不改,笃行致远,伊吾县医共体总院始终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于改革发展工作,同时注重文化建设,开展义诊活动,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深受百姓欢迎。医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书写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二、引进原则和方法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资格审查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伊吾县医共体总院柔性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三、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柔性专业技术人才70名。具体引进岗位及人数见《伊吾县医共体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医疗专业技术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报名所需的其他要求:各岗位年龄、学历、资格证、工作经验等具体要求根据实际岗位需求动态调整(详见伊吾县医共体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录(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录(聘)用后,因故取消录(聘)用资格后,未满 3 年的人员。

7.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号被辞退未满 5 年的。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回避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信息发布平台

丁香人才网、伊吾零距离、伊吾县人民医院公众号。

六、引进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月24日。

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拟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医共体办公室(行政楼三楼)进行报名;

(2)线上报名:拟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并以“姓名+拟报名岗位+手机号码”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285915418@qq.com。

咨询电话:18799665470、0902-7170360(上午9:30-13:30 下午16:00-20:00)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网上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伊吾县医共体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计划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取得的其他资格执业证(扫描件);

(5)报名人员承诺书(附件3);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名方法按照伊吾县人民医院公开引进报名有关要求进行。拟报名人员未按要求如实提供以上报考材料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拟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笔试内容、时间

笔试内容:招录岗位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为报名时间截至后两周内。

(三)面试方式、时间

面试方式:线下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引进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引进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引进。

(一)报名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党员证明。

(4)岗位需要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

(6)《报名人员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签字扫描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客服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的,按照《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 35 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此次引进采取现场和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引进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考察和审批引进8个环节。笔试结果会电话通知本人(或微信群通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接收报名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1.由伊吾县医共体总院办公室结合报考人员上传和报送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资格证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凡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规定证件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需再次完善。如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完善资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笔试

笔试地点:具体笔试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结果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时间: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伊吾县医共体总院(伊吾县人民医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以职位拟引进人数 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2得分结果,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按照面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引进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伊吾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最终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心理健康、吸毒人员等适应性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因身体原因或心理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不予引进。考生统一在伊吾县医共体总院(伊吾县人民医院)或具有相关资质的二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

(六)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拟引进人员放弃本次引进岗位,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拟报名人员。体检环节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七)公示

伊吾县人民医院按照岗位拟引进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伊吾县人民医院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审批引进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提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引进手续,同时将引进结果报备案。

(九)到岗后能力考察

拟引进人员报到后,使用单位对各岗位人员试用2个月进行实际能力考察(根据拟引进人员实际工作情况确定试用期限),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无法胜任其岗位工作将取消其引进资格。

八、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伊吾县紧密型医共体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按月发放工作补助,参照人社部门现行薪资待遇相关标准发放薪资待遇(根据实际工作能力落实低职高聘),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录用后工资的70%。

(二) 政策保障

任职医务人员工作期间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任职期间考核不称职或违反医德医风有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监督

伊吾县纪委监委第二监察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人社局对本次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引进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十、引进有关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引进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承诺书,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引进资格。

附件1:伊吾县医共体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伊吾县医共体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计划报名表

附件3:报名人员承诺书

声明:为保护应聘者个人信息,伊吾县医共体总院在此声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应聘者个人信息进行保密,此次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仅用于本次引进活动使用。

注:本公告伊吾县医共体总院享有最终解释权。

伊吾县医共体总院  
   2024年08月26日   
     伊吾县医共体总院引进柔性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伊吾县医共体总院柔性人才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3:报名人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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