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简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四)所学专业及相关条件须符合用人单位要求。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六)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投递相关材料,注册地址:https://zpxt.nwafu.edu.cn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确定参加笔试(含实操环节)、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选聘考核
考核包括笔试、实操、心理测试、思想政治考察和面试等环节。
1.笔试及实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实操内容为对参加笔试人员进行临床或业务技能操作考核;
2.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统一组织。
3.思想政治考察通过考察、走访、谈话等多种形式对应聘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应聘人员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材料。
4.根据应聘者笔试、实操成绩及心理测试和思想政治考察等情况,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考核人选。选聘考核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打分。
5.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操成绩×30%+面试成绩×30%)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四)健康体检
拟聘人选须在我校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相关会议研究,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转为正式聘用,享受同类人员待遇。
医院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29-87092397
邮箱:jinb@nwafu.edu.cn
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9-87082755
邮箱: renshike@nwa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