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
《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进一步细化
失业保险基金为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缴纳养老保险费政策
对政策对象、支付标准、经办模式等
作了具体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4年10月26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总 监 审 / 向小东
审 核 / 罗 俊
本期编辑 / 赵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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