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通报了中央组织部有关决定:
王利民同志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组副书记,
免去李丕征同志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高同庆同志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职务。
相关职务任免,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王利民,男,汉族,河北迁西人,1968年10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学硕士学历。
1985年09月至1989年07月,北京大学中文系古典文献专业学习;
1989年07月至1992年07月,北京大学法律系诉讼法专业学习;
1992年07月至2005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2005年10月至2015年06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
2015年06月至2016年09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二局副局长、检察员;
2016年09月至2016年11月,任景德镇市委常委(挂职);
2016年11月至2018年03月,任景德镇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曾任中央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副主任;
2018年08月,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
综合:运营商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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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涵 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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