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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经商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广东省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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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须为世居两代以上(含两代)的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西藏英烈子女应聘的,不限户籍、民族;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5年毕业的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专项招聘的,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应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于2024年11月7日9:00至11月13日18:30发送至电子邮箱lzgxzx@126.com。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写《报名表》时,须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资格初审及打印准考证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准考证,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组织。笔试于2024年11月下旬进行,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及时在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3.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基本能力。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3),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咨询电话:(0894)5888775。电话咨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9:30-12:30,15:30-18:30。
监督电话:(0894)5825319。
(五)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1.专项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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