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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社区)党建组织员选配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充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吉田镇党委决定公开招聘金山社区党建组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金山社区党建组织员,招聘人数1人,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社区党建组织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
4.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在本社区工作;熟悉基层党建基本业务,积极推进党建、基层治理等工作;
5.吉田镇户籍(或常住)人口优先考虑;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读),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聘用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退伍军人放宽至50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应聘: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成为宗族恶势力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信教传教,大搞封建迷信的。
2.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受到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未曾担任干部的党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3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因涉黑涉恶、存在“村霸”问题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党和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产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曾因拉票贿选被查处的;因个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21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人民政府四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咨询及联系电话:0763-8739697。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及本人近期红底1寸半正面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证明)各1份;报名资料中的复印件概不退还,请自行备份。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填写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地点:吉田镇人民政府。
(一)笔试
笔试内容:党建知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的历史及党务工作知识等)及行政能力知识。
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应于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凡在开考后15分钟没有进入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除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外,请不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文具、电子存储设备及其他无线电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要求手机关机。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以作弊论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依序确定面试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成绩当天公布。
(三)成绩计算
由笔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3.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成绩由高到低予以递补。
体检由我镇按规定的程序,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一并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经我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连山政府网站公示3天,提交县委组织部审定拟任人选名单,确定任用后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酬待遇
实行聘任制,一年一聘,享受本镇非交叉任职的村党组织委员同等补贴待遇。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镇党委对村党建组织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聘用。任期结束后由镇党委进行统一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继续聘用。在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优先列为本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重点培养。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镇党委将视情况解聘,或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违反组织原则,不遵守党的纪律,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2.违反工作规定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4.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党建组织员工作情形的。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