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30条措施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其中就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等提出具体支持政策。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内蒙古两年前就在全国各省区率先出台《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全社会资源全面节约集约的指导意见》,并构建了全国首个省级地区资源节约集约指标评价体系。两年来,内蒙古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产业安全的前提下,把资源节约集约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同时,深入实施待批项目、闲置土地、沉淀资金、“半拉子”工程、开发区建设“五个大起底”专项行动,其资源节约集约工作经验做法被列入中央改革办调研典型案例。
新的支持政策出台后,内蒙古资源节约集约工作又进入全新阶段。本报今日起推出“内蒙古资源节约集约见行见效”系列报道,从节水、节能、节粮、节地等多角度、多维度对内蒙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进行观察报道。
3月14日,呼和浩特市政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呼和浩特市产业园区水资源配置意见》,提出通过实施引黄入呼等14项工程,解决中心城区和10个产业园区用水需求。
赤峰市党政综合楼现在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供暖。为“推动能源革命,打造零碳城市,助力碳中和”,赤峰市启动中央空调机组改建,改建后采用合同能源费用托管的模式,目前年节能3653.6吨标煤、减少碳排放7058吨。
厘清“资源账”,提高利用率,2022年7月,内蒙古出台《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全社会资源全面节约集约的指导意见》。2024年3月1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再次听取了自治区推进全社会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工作情况汇报,强调要深化对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结果意识,健全激励约束制度,加快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促进各类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就全面加强资源节约提出具体支持政策。鼓励内蒙古健全资源节约集约评价指标体系。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支持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乌兰察布等建设国家节水型城市,鼓励开展跨省区、跨盟市水权交易。开展绿色低碳生活全民行动,深入推进全民节能、节水、节材、节粮。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完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多措并举盘活利用低效用地。支持内蒙古提高矿产资源开采效率,加强低品位资源利用。并强调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绩交账。内蒙古各地各部门以交卷意识,牢固树立“内蒙古资源一点也不多余、一点也不能浪费”的理念,深化拓展“五个大起底”行动,持续推动资源活起来、高效用起来,内蒙古资源节约集约工作经验做法被列入中央改革办调研座谈会典型案例。近日新的支持政策发布后,内蒙古各地持续优化经济“源动力”,形成新质生产力,全面推进经济低碳绿色高质量发展。
先立后破 能耗持续下降
水资源是内蒙古发展的最大刚性约束。内蒙古成立了由分管副主席任组长、15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自治区水资源节约利用专项组”。先后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总体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盟(市)一策”(2023-2025)》和《内蒙古自治区解决“大水漫灌”问题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作方案(2023-2025年)》,明确全区水资源节约利用总体目标和具体推进措施。全区严格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强化用水效率准入条件,地下水进一步细化分解到371个地下水管理单元,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确定了“上限”。
能源领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主战场。内蒙古逐绿而行,深挖潜能,向新质生产力要效益。内蒙古加快布局建设氢能、储能项目,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021年以来,内蒙古已批复实施风光一体化制氢项目37个、绿氢规模81万吨/年,成为全国风光制氢示范项目主要建设地区。全国首个万吨级光伏制氢示范项目在准格尔旗投产出氢,乌兰察布绿电制氢项目输送管道纳入石油天然气“全国一张网”建设实施方案。内蒙古还加速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布局建设。
“‘十四五’前三年,全区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2%以上,完成‘十四五’目标进度达到80%以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
优化配置 效率大幅提升
内蒙古资源富集,但没有一点是多余的,也经不起浪费。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2023年,内蒙古全面开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持续发挥“政府主导、公益先行”引领性、基础性作用。自治区地勘基金安排项目182个,投入资金3.5亿元。全区182个项目实现绿色勘查全覆盖,所有公益性勘查项目全面践行绿色勘查。退出与自然保护地重叠的矿业权43个,54宗矿业权整合为24家采矿权。
尽可能减少建筑材料浪费及建筑垃圾的产生,内蒙古深入推进节材行动。2023年,内蒙古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602个、1863万平方米,同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81.6万平方米,全区新增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3.03万平方米。自治区级示范项目建设试点中海河山大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竣工。全区实施了一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交通建设领域累计利用大宗工业固废860万吨,节约用地约2864亩,减碳约2800吨。
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把节约集约理念、效益观念、成本意识贯穿于机关事务工作的各个方面。2023年,全区采取调配使用一批、划转注资一批、跨层级调剂一批、等价置换一批、出租拍卖一批、转化利用一批的“六个一批”方式盘活闲置房产11.25万平方米,其中出租拍卖房产3.28万平方米,取得收入1427.41万元。全年共审核大中修项目97个,申报金额17.94亿元,审减5.58亿元,审减率31.1%。通过内部整合、调剂等方式,减少在外租用房产1.05万平方米,节约租金119.72万元。
脱胎换骨 实绩“交账”亮眼
2022年7月8日,自治区第十一届党委常委会第33次会议首次提出开展“五个大起底”行动。2022年7月13日,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对深入开展待批项目、“半拉子”工程、闲置土地、沉淀资金、开发区建设“五个大起底”行动提出具体要求。向存量要效益、向增量要动力,一场凝心聚力、紧锣密鼓的资源节约集约“硬仗”在内蒙古大地全面打响!
2023年,自治区财政安排5500万元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六大提升行动”,支持“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等项目建设,促进粮食节约减损。2023年,全区科学储粮节粮减损工作现场会召开,全区完成粮食储存环节损失损耗调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发布实施餐饮服务节约管理规范地方标准4项、团体标准5项。
土地是最宝贵的财富。内蒙古通过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盘活了存量土地资源,实现了156.64亿元的土地出让金收益以及1326.31万元闲置费的收取,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巨大的资源助力。
以“伤筋动骨”之决心求“脱胎换骨”之实效,内蒙古资源节约集约工作答卷亮眼: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持续深化“五个大起底”,9326个待批项目应批尽批,64.59亿元沉淀资金应缴尽缴,387个“半拉子”工程、开发区190户长期停产企业和僵尸企业处置全部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已消化44.45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首次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让资源“从沉睡中醒来”实现高效利用,内蒙古将资源节约集约理念贯穿到全社会、各领域,“源动力”动能更加强劲,新质生产力蓬勃生长。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内蒙古正在奋力奔跑。(记者 李永桃)
来源:内蒙古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