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通 告 !

时事   2024-09-19 23:23   江苏  

刚刚,苏州交警发布

关于对全市城市快速路

重点桥梁

实施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气象部门最新预报,今年第14号台风“普拉桑”中心已经登陆上海。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通行安全,自9月19日22时起,全市快速路限速60公里/小时,全市高速限速80公里/小时

苏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醒您:为了您的生命财产安全,台风期间,请尽量做到非必要不外出,尽量减速慢行,合理控制车距。市民群众外出前请务必通过各类媒体渠道了解最新路况信息、限行措施、封控路段,确保出行安全。

刚刚

苏州市交通执法支队

发布航行通告


根据我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措施部署,为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经研究,决定对京杭运河等我市辖区全部通航水域实施全面封航,禁止所有船只(公务船舶、抢险救灾船舶除外)在京杭运河等我市辖区全部通航水域航行,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2024年9月19日23时起至管制结束


二、管制水域:京杭运河、苏申内港线、苏申外港线、长湖申线、申张线等我市辖区全部通航水域


三、可选择停靠地点:

1.水上服务区:苏南运河望亭服务区、吴中服务区,杨林塘昆山服务区、双凤服务区。

2.锚地:杨林塘牌楼锚地,苏南运河八坼锚地、平望锚地、盛泽锚地,苏申内港线吴江锚地(危化品船专用锚地),苏申外港线屯村锚地、高垫锚地。


四、相关要求

1.封航期间,所有进入京杭运河等我市辖区全部通航水域的船舶就近选择安全位置停靠。

2.封航期间,船长应当切实履职,加强船员值班工作,确保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开启、使用状态。船舶甚高频电台处于静默守听状态。

3.封航期间,在船船员应增加缆绳,加强系固,密切关注天气和水位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险情。

4.有关单位及相关船舶严格遵守封航规定,服从执法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确保防台期间水上交通运输安全。

5.解除封航后,另行发布恢复航行通告。


区防指公布相关求助电话
如遇险情或灾情
可拨打便民服务热线12345
或110、119求助
也可拨打下列电话
👇
供电24小时服务电话:63012222
供水24小时服务电话:63631616
燃气24小时服务电话:63426330
区住建部门值班电话:63976754
区城管部门值班电话:63968309
区交通部门值班电话:63020213
区应急部门值班电话:63971120


各乡镇(街道)防汛值班电话:


转发扩散!



◆本文来源:苏州交警 姑苏晚报 苏州市吴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编辑:张慕娟

◆责任编审:史光 付栋栋 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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