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提升政府服务效率、促进科技创新和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正式发布,这是国家数据局成立以来,研究起草的首个中央文件,也是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顶层制度文件,业界关注度极高。
10月10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数据局介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并答记者问。10月12日,国家数据局又将《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另结合发布会的现场实况,国家数据局正会同国家发改委,研究制定相关公共数据资源价格政策文件,近日即将出台。这就形成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1+3”政策体系规则,将会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实践工作产生极大的推进、指引作用。
本文是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新规解读系列的首篇文章,结合《意见》以及公共数据资源“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的原则,笔者将解读拆分为“开发利用、登记管理、授权运营、流通交易”四大板块,在这一篇目中,笔者将通过全图解的方式归纳总结《意见》与新闻发布会全文,梳理逻辑、标记重点,意图让业界同仁一图读懂公共数据资源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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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数据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