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武昌民兵
为加强民兵组织建设,提升民兵队伍专业化水平,打牢遂行应战应急任务能力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规定,倡议武昌区符合条件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现将参加民兵队伍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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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兵的概念
民兵是国家的后备武装力量。中国国防法规定:“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任务,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二、参加民兵组织的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年龄条件。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至35周岁的女性公民、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参加军事训练。
(四)优先人员。中共正式党员、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防化、工程建设、消防、警卫、侦察、防暴、抗洪、抗震、供水、电力、运输、无人机操作、通信、网络、电子信息、修理、气象、特种车辆驾驶、工程机械操作、医疗救护、法律、舆论宣传、新材料、新能源等)、户籍在本地或工作稳定的人员、新兴领域单位工作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由区人武部批准参加民兵组织。
三、民兵担负的主要任务
平时,民兵主要担负参加抢险救灾,以及上级军事机关赋予的其他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战时,民兵主要担负为现役部队补充兵员、配合部队作战、独立作战、战场勤务、支援前线和保卫后方等任务。
四、民兵享受的权益
一是发放训练补助。民兵参加军事训练发放训练补助,免费提供食宿。民兵参加重大任务、抢险救灾或相关任务行动时,视情参照训练补助标准发放补贴。
二是优抚优待保障。对拟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公民和年度参训对象每年进行体格检查。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根据组训情况发放教练员工资。
三是参加军事体验。参加民兵军事训练的人员,不仅能够学到队列动作、包扎救护、心肺复苏等本领,还能够体验实弹射击、模拟手榴弹投掷、轻武器操作等军事科目,提升身体素质和军事技能。
五、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公民可到所在各街道武装部现场报名或通过所在单位统一报名。
来源 | 区人武部
出品 | 中共武昌区委宣传部 武昌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