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万元!@无锡人,有补贴啦!

时事   2024-12-03 11:29   江苏  

为推动我市居民家庭旧房装修及厨卫等局部改造工作,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现将我市补贴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


02

 补贴范围

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签订住宅装修协议,由装修公司代为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物品和材料,包括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


03

补贴标准

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


04

 申报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向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

4. 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

5.《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附件2);

6.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由物业公司提供);

7.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

8.《承诺书》(附件3)。

(二)审核。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拨付。审核通过后,财政部门根据拨付清单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补贴资金额度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


(四)退货。申请人申请补贴后又退货的,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说明,撤回申请并返还相应已获补贴。


(五)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无锡市住建局咨询电话:81822779

具体操作指引将于近日另行发布。


END


校对:缪敏

编:觅雪

编审:俞纯

来源无锡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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