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政务   2024-10-02 23:38   江苏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建成立于2003年7月,是南京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
中心下设办公室、归集贷款处、资金计划处、信息管理处、客户服务处、财务处、审计处、稽查支队、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纪律监督室等10个内部处室,省级机关、南京铁路、省监狱管理局、华东石油局等4个行业性分支机构,以及城中、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江北等7个区域性分支机构。
目前,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达7万余家,实缴职工230余万人,中心年度缴存额、年度贷款额等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归集公积金1747亿元,年新增缴存职工数连续保持在20万人以上,发放公积金贷款1161亿元,累计支持全市75万户家庭使用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制度覆盖面和受益人群持续扩大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一)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三)委托由管委会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五)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八)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九)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十)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账;
(十一)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十二)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十三)向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和管委会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十四)向设区城市财政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申请,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省级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呆账核销,并报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十五)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岗位需求:1人
一、岗位职责:
1、负责相关公文、新闻稿等文字材料的撰写;
2、负责部门文件办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诚实正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3、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完成相关公文、新闻稿等文字类工作;
4、热爱协会工作,具有一定的人际沟通能力和社会工作经验。
三、薪资和福利待遇:基本薪资2490元/月,试用期二个月,期间薪资打八折,有绩效奖金,缴纳五险一金,节日福利按照单位标准。
四、工作及休息制度:标准工时。
五、一经录用,与江苏领航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作地址:太平北路51号。
七、联系方式和简历投递:
1、咨询电话:84687328(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30)。
2、简历邮箱投递:wangrong@leaderhr.com(邮箱投递时请在邮箱名称上备注应聘姓名+岗位名称,切勿使用网名)。
重要提示:
1、报名人员需对本人的报名信息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我们将收到您的简历后及时与您电话或短信、邮件联系,请耐心等待!招聘期间请保持通信畅通,招聘期间联系不上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3、请勿到招聘现场进行咨询和求职!请大家做好防护,感谢各位求职者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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