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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北京市政府官网发布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引起了教培行业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这份征求意见稿之所以会掀起轩然大波,是因为这份文件提到了一点:
设立实施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机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这乍一看,怎么学科类培训又可以审批了?
但这是否意味着整个教育培训行业都回暖了呢?
据说,已经有不少外地连锁机构早已经蠢蠢欲动,在某区域开始布点了。这个动向可能会带来一个标志性的转折.....
学科类培训的审批条件放开?
首先,要明确的是,“双减”政策并未有丝毫松动。
尽管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了“设立实施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机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但紧接着的第五条规定明确指出,“校外培训机构设立还应当符合’双减’工作要求”。
此外,审批不仅仅是设立审批,还包括变更审批和终止审批。
作为实施办法,明确审批机关的层级是必要的。因此,征求意见稿中提及的设立审批只是整个审批流程中的一部分,不能单独作为判断政策走向的依据。
扬州会跟进吗?
另外,我们也能从这份办法中看到积极的一面。办法中,明确对于校外培训是规范,而不是取缔,所以,对于校外培训机构而言,仍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和生存的空间。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