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赣0202执恢11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金生与被执行人周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额为人民币32813元及迟延利息,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张金生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周斌,男,1971年1月8日出生,汉族,住景德镇市黎明路红光瓷厂宿舍2栋110号,身份证号码:3602031971****1035。
根据申请执行人张金生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周斌的财产及下落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周斌下落线索并协助法院控制到周斌本人的由申请执行人张金生奖励举报人3000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周斌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严禁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798-8330833(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人:乐法官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来 源:昌江法院
编 辑:余紫璇
审 核:涂伟明
△公示!昌江区评选结果揭晓
△表彰!昌江区荣获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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