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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最近,相信很多优抚对象都在期待事务部门能够传来关于2024年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按照往年惯例,事务部通常会在8月份9月份左右发布统一提标通知。
在事务部下发通知前后,都会有省市地区发布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标准的通知或者意见稿,其中有不少地区(通常为经济条件较为发达的地区)下发的通知中的标准要明显高于事务部发布的统一标准,战友可以领取到更多的抚恤补助金,但同样的这些地区的生活成本支出也要相对高一点。而事务部下发的统一标准则起到了兜底保障作用,让那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的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标准不至于太低。
此前,小编就介绍过不少地区的提标通知(意见稿),如龙泉市、永嘉县、杭州市、石狮市、晋江市等,也有不少战友在后台留言,询问自己所在地区的关于抚恤补助调整的最新消息。
今天,小编了解到,浙江省传来了提标利好消息。11月29日,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公告中不仅说明了意见征集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还将暂定的新标准全部公布了出来。
一、意见征集
事关浙江省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战友如果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可以在2024年12月1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今天已经是11月30日了,距离意见征集结束时间仅剩下10天。相信意见征集结束后用不了多久就会传来正式的提标通知,浙江省的领取国家定补的优抚对象恭喜了!
二、提标对象及标准
此次涉及到的提标对象包括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无工作单位(含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两参退役军人等人员。其中自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要相对低一些,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的。
小编将以三属和两参退役军人作为示例进行介绍,没有涉及到的战友可以到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查看。
三属在当地2023年标准的基础上,烈属每年提高2366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666元、病故军人遗属1228元。两参退役军人提标后可以在2023年标准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4元,这样一来,战友每年则可以领取到12984元生活补助。
三、执行时间
2024年8月1日起;
虽说征求意见稿的下发时间在11月底,正式通知最快也在12月中旬下发,但新标准的执行时间是2024年的8月1日。这也就意味着,等到新标准发布并落实后,战友最少可以领取到4-5个月的补助差额,战友需要在12月份抚恤补助金发放之前提前算好差额以及新标准,在发放后加以核对,确保抚恤补助金是足额发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