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公安通告

民生   2024-11-08 20:03   山西  

来源:代县融媒体中心

代县公安局关于开展

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安服务公司、物业服务企业及保安从业人员:

为贯彻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64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112号),进一步规范我县保安监管工作,按照公安部《关于做好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公治〔2010〕543号)《山西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实施办法》(晋公通字〔2012〕52号)、忻州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保安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保安员资格考试认证工作,进一步提升保安队伍整体素质,规范保安服务业管理,提升保安服务业质量,强化保安服务业监管,实现全县所有保安员持证上岗,促进我县保安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报名考试对象

(一)全县范围内已申领《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服务公司(含保安押运公司)从事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人员;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人员;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人员。

(四)其他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有意愿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人员,不得担任保安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三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三、考试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四)初中以上学历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近期二寸蓝底免冠大头照片3张(分别用于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保安员证)。

考试报名提交的材料由代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存档。

四、考试费用及报名时间

(一)考试费用:根据山西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4〕17号),收取考试费80元(现金),个人报名时一次性收取。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30日。

五、工作步骤 

(一)到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现场报名,并提交《保安员考试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交纳考试费。

(二)治安管理大队审查报名人员信息及资料。  

(三)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体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对通过考试体测的发放从业证书。

附件:1、《山西省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2、保安员体育测试评分标准

3、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代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5日
附件.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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