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制度建设年”有关要求,市政协办公厅会同研究室、各专委会,在全面系统梳理近几年市政协制度建设情况、反复学习全国政协制度汇编,特别是本届建立完善制度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对标对表、结合实际、有效管用、统筹推进”的原则,统筹谋划构建“2+5+X”制度体系,分块、分级、分类提出“立改废留”清单,明确审议权限、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今年以来,已先后围绕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委员履职考核评价等方面工作,建立完善各类制度27项(其中新建21项、修订6项)、集中废止13项。
“此次审议通过的4项制度中,新建3项、修订1项。”市政协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制度经过前期大量准备、不断完善,并分别依照全国政协和市委办公厅有关制度进行新建和修订,旨在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基础性作用、做好界别协商工作、加强和改进理论研究工作、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工作。其中,《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基础性作用的实施意见》共七个方面24条,第一个方面为总体要求,第二至第六个方面为具体要求,第七个方面为保障措施。《政协重庆市委员会界别协商工作规则(试行)》则用23条阐释了总体要求、全体会议期间的界别协商、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界别协商和相关保障服务等4个方面内容。《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理论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选题制度、队伍建设、机制平台、组织领导等内容。《中共重庆市政协党组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办法》注重从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学习管理与考核等方面予以明确。
“通过这些制度,有力推动政协履职有章可循、有制可依、有规可守,让各流程各环节更加科学规范、程序严谨。”该负责人表示,市政协还计划汇编印制《市政协工作制度汇编》《市政协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同时根据全国政协制度建设情况和市政协工作需要,常态化做好制度“立改废留”工作,不断细化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
文|陈元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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