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蓝溪镇人民政府 带你走进黄潭河畔蓝家古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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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灾后重建户的建房申请审批效率,解决当前办事存在的问题,镇经管站联合镇便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村建站等部门,召集各村建房审批协理员开展蓝溪镇建房审批业务培训会。
镇自然资源所游伟明同志指出农村建房用地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无地质灾害隐患,不得占用耕地建房,且农村村民每户宅基地占地面积限额为80-120平方米,利用荒坡地、空闲地、旧宅基地可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
镇经管站陈开跃同志结合个别特殊案例讲解建房审批最新政策规定,强调建房申请人必须为本村户口且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户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户宅基地。
随后,各村建房审批协理员踊跃发言,积极提问,将群众建房审批遇到的问题汇总发言,各站所负责人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详实具体的解答。
编辑|钟琳艳 编审|郭 程 监制|蓝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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