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医院研究,现面向社会长期公开自主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35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名额详见《芦山县人民医院自主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熟悉医院运作环境,具有较好的沟通和服务意识;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岗位待遇
按照医院编外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一)公告发布:由医院党政综合办在医院官方渠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可报名,招满即止);
2.报名地点:芦山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人事科教科(芦山县芦阳镇东风路203号);网络报名邮箱:593454747@qq.com;
3.报名要求资料:1寸蓝底免冠近照2张或电子版,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芦山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2)纸质档一份及电子档;
由人事科教科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提供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具体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少数具有较强专业技术背景的岗位,可适当增加专业测试内容,并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人事科教科负责最终得分统计,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并进行公示。
体检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公示: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公示结束后,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由芦山县人民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院纪委及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其他
(一)芦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教科联系电话:0835-6520136;
(二)该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芦山县人民医院所有。
附件:1.《芦山县人民医院自主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自主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