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将公开考核招聘2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符合本公告及《乐山市市中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附件1所列具体专业在表中未列尽的,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可将相邻、相近、相关专业纳入考核招聘范围。
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完全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5.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网站: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至11月26日上午12:00。
报名网站:http://222.187.45.126:88/(请报考者通过本链接进入指定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3.网上资格审查: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上午12:00。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222.187.45.126:88/)进行报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系统内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真实准确表述,便于报名资格审查。
(四)报名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网上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同一岗位的招聘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开考比例详见附件),由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 官方网站网址: http://www.lsszq.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进行发布。
(一)考核时间:暂定于2024年12月7日
考核地点:乐山市市中区
考核相关事宜将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二)考核形式
根据各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考核可采用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
① 若某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且经报名系统确认参加本次考核招聘人数仍超过30人的,先组织笔试。根据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② 若某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但经报名系统确认参加本次考核招聘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面试。未在报名系统确认或点击“不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考核招聘,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③ 若某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0人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直接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则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三)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由本人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规培情况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面试
面试环节由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核总成绩及排名
1.直接面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
2.笔试+面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设置考核总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
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核确认
1.拟聘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报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书面材料。
2.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程序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入职时已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暂聘用在专技十一级岗位。在招聘单位服务期满5年以上方可流动。
4.各岗位在招聘人数计划内,经研究同意后递补。
(一)在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凡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者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二)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考核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或有关规定等情况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0833-2637324(乐山市市中区纪委监委派驻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一)此次考核招聘首次公告及公示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及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其余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因报考者不主动在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招聘各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报考者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咨询电话: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3-2131732;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0833-2135191。
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和健康局 0833-2422047
相关网址:
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lsszq.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