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重点任务包括:
(一)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结合光伏用地政策,依托毛乌素沙地和陕北黄土高原地形,建设千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按照国家要求,会同省级林草部门,编制我省光伏治沙实施方案,新增资源量 3000万千瓦以上。推广国家能源关中旱腰带地区农光互补科研成果,建设渭北千万千瓦级农光互补可再生能源基地。以能源绿色发展为底色,在陕南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林光互补、茶光互补等“光伏+”模式,打造陕南绿色能源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每年竞争配置1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建设规模,确保项目接替有序。启动市场化项目研究,通过配置一定比例的储能设施,探索可再生能源与储能协调发展新路径。到2026年,建成榆林2000万千瓦级,延安、渭南1000万千瓦级,全省20个100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发展示范县。
(二)加快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就近开发。出台促进陕西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条块结合,双计双促”的原则,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加快实施陕西省千村万户沐光驭风行动,构建“村里有光伏(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可再生能源乡村开发格局。推广西咸新区、交大创新港等BIPV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技术体系,推动太阳能与建筑深度融合发展,力争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26年,全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
(三)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和生物质能。
(四)提升跨省区可再生能源电力互济和外送能力。到2026年,新能源电力外送能力力争达到400亿千瓦时。
(六)大力推动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到2026年,全省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达到200万千瓦以上。
《通知》在组织实施方面还指出,要加强调度考核。建立完善的“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的工作机制,对项目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调度分析,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对按期建成投产的市级发展改革委、投资业主,在后续电力和新能源项目布局、省级相关资金分配等方面优先安排。对推进滞后,项目建设偏离度较高的市级发展改革委、投资业主,暂停或核减项目建设规模,暂停新项目审批。
详情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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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芒能源
责编|冯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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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包括:
(一)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结合光伏用地政策,依托毛乌素沙地和陕北黄土高原地形,建设千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按照国家要求,会同省级林草部门,编制我省光伏治沙实施方案,新增资源量 3000万千瓦以上。推广国家能源关中旱腰带地区农光互补科研成果,建设渭北千万千瓦级农光互补可再生能源基地。以能源绿色发展为底色,在陕南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林光互补、茶光互补等“光伏+”模式,打造陕南绿色能源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每年竞争配置1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建设规模,确保项目接替有序。启动市场化项目研究,通过配置一定比例的储能设施,探索可再生能源与储能协调发展新路径。到2026年,建成榆林2000万千瓦级,延安、渭南1000万千瓦级,全省20个100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发展示范县。
(二)加快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就近开发。出台促进陕西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条块结合,双计双促”的原则,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加快实施陕西省千村万户沐光驭风行动,构建“村里有光伏(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可再生能源乡村开发格局。推广西咸新区、交大创新港等BIPV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技术体系,推动太阳能与建筑深度融合发展,力争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26年,全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
(三)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和生物质能。
(四)提升跨省区可再生能源电力互济和外送能力。到2026年,新能源电力外送能力力争达到400亿千瓦时。
(六)大力推动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到2026年,全省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达到200万千瓦以上。
《通知》在组织实施方面还指出,要加强调度考核。建立完善的“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的工作机制,对项目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调度分析,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对按期建成投产的市级发展改革委、投资业主,在后续电力和新能源项目布局、省级相关资金分配等方面优先安排。对推进滞后,项目建设偏离度较高的市级发展改革委、投资业主,暂停或核减项目建设规模,暂停新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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