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不再核发纸质营业执照试点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不再核发纸质营业执照试点的通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加快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替代纸质营业执照,更加深入的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全面应用,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核发纸质营业执照,试点时间至2025年9月30日。
各类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按照步骤提示下载,也可授权他人使用,电子版营业执照与纸质版营业执照具备同等效力。
各类市场主体的亮照行为,可以将自行打印的电子营业执照PDF图片或“企业码”置于住所或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也可通过电子显示屏等途径显示电子营业执照或“企业码”等方式实现。
特此公告。
✍ 来源: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编辑:朱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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