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经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研判,预计抚顺市在1月11日、12日、13日可能出现一次中度污染过程,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经市政府同意,抚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1月11日0时正式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同时,相关单位应依据《抚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撰稿 | 王丽
责任编辑 | 潘晓峰
编辑 | 李琳
1月11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经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研判,预计抚顺市在1月11日、12日、13日可能出现一次中度污染过程,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经市政府同意,抚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1月11日0时正式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同时,相关单位应依据《抚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撰稿 | 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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