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化十二制”系列评论⑤ | 以全线监管筑牢小微权力“防火墙”

政务   2024-11-29 09:55   浙江  

凡行其事,必受其约。


监督是对‌公权力运行的合法有效性进行检查督导、纠偏惩戒的活动,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黄岩区委在迭代升级“三化十二制”的时候,每次都把“监督”放在“三化”中,可见对其重视的程度。

有人也许会说,村、社都是基层小单位,能有多少权力,用得着这么做吗?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基层组织是执政大厦的基础,其地位十分重要,如果一旦出现严重腐败等问题,会动摇大厦的“根基”。

因此,“三化十二制”无论是从最早的《黄岩区村级管理工作规则(试行)》,还是后来的《黄岩区村级管理“三化十二制”实施细则》以及《黄岩区新时代村级治理“三化十二制”实施细则》等,都把“村务监督民主化” “有效监督常态化”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同时,推行一系列的履诺考评制度、廉洁履职制度、三资管理制度、三务公开制度等四项制度,有效地保证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保证了基层城乡治理的有序推进。即使后来实行村级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这些监督制度依然发挥了重要作用。


把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落到实处, 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和追责机制是关键。村级基层治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关键是建好笼子,即建立健全各项规则和机制。尤其是黄岩区委针对村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财务管理、民主决策、村务公开”三个焦点问题,通过建立“三村”(村账笔笔清、村事件件议、村务人人明)运行机制,有效破解了村级财务管理、民主决策等难题,推进了村级有效治理。

为了落实好“三村”工作规程,区委建立了严格的程序规范,形成决策、运行、评估、修正等小微权力运行规范体系。年初,各村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乡镇村级财务服务中心备案;年终,村级财务服务中心根据各村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编制决算报告,送村民代表会议审议。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实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和出纳乡聘村用制度,在审批、公开、监督等重要节点,都有明确细致的操作规范,实行“一月一结账、一季一圆账、半年一封账”。黄岩区还明确规定,村级重大事务,按“五议两公开”决策。

新前街道西范村是制度治村的典范。该村的联席会议制度,是对“三化十二制”中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章联签制度的深化。为了推进制度治村,该村建立了“两委”班子 “集体办公夜”制度。他们还按照“村事件件议”工作规程办事,村里要干的事、要花的钱都让每位村民知晓,做到“村务人人明”。多年来,西范村每年近千笔收支账目都是“村账笔笔清”。


“三化十二制”是系统性的监督制度总汇,二十年坚持下来,已固化为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遵循,实现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效解决了村级小微权力权责不清、程序不严、执行失范、监督薄弱等问题,村干部权力寻租的空间不断压缩,干事创业更加依章依规,胡乱作为现象大大减少,形成了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在区委的重视下,“三化十二制”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村级治理监督体系与机制,以全线监管筑起了小微权力“防火墙”,确保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作者:特约评论员

编辑:於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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