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邮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经营中国邮票发行以及集邮票品制作、销售业务。任何伪造变造邮票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二、有关互联网平台以中国邮票图案制作售卖的邮票样张、纪念张等产品,违反了《邮政法》《仿印邮票图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此类产品不能作为邮资凭证使用。
三、中国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珍邮”具有特定的时代背景,且其具有存世量稀少和价值较高的特点,目前主要通过拍卖方式进行交易。在互联网平台,凡以“珍邮”“稀有”“稀缺”等名目出现,且以极低价格销售的各类所谓“珍邮”,消费者需提高警惕、谨慎辨别。
四、金银等其他材质的邮票属于仿印邮票产品,应获得中国邮政的图案授权以及邮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未经合法授权和行政审批的特殊材质邮票均属伪造变造邮票。
五、中国邮政将持续密切关注互联网平台邮票销售情况,对制造、出售伪造变造邮票的违法行为,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呼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切实加强对平台内销售产品和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对于各类侵权行为,我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邮票时务必保持高度警惕,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声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
综合:运营商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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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涵 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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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马晓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