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五寨县酒驾案例大曝光!

文摘   2025-01-28 17:33   山西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相信这句警示语已深入人心

可仍然有人知法犯法

一起看看以下案例

酒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莫心存侥幸。“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条铁律任何时候都不能违反,五寨交警将近期查处的饮酒驾驶案例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鉴,吸取教训,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







案例一:



案发地点五寨县城,南环路

1月6日,周某才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晋AR6***的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驾驶人周某才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案发地点:五寨县,五阳线

1月17日,张某存因涉嫌饮酒后无证驾驶普通摩托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驾驶人张某存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案发地点:五寨县城,迎宾街

1月9日,郝某明因涉嫌饮酒后无证驾驶普通摩托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驾驶人郝某明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案发地点:五寨县城,迎宾东街

1月10日,徐某因涉嫌饮酒后无证驾驶普通摩托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驾驶人徐某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案发地点:五寨县城,万通路

1月14日,张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晋AF6***的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驾驶人张某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奉劝各位司机朋友们千万不要以身试法,遵守交规出行才是回家最近的路。打击酒驾醉驾,五寨公安交警必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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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慧芬

审核 监制:彭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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